一、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对方的谅解书吗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程序是否需加害方谅解书依案而定。谅解书虽非必需,但有助于申请,体现认罪态度与修复努力。适用条件含可能轻判或取保不致社会危害等。谅解书表明弥补过失,降低公共安全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案件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是刑事审判中的临时措施,保障嫌疑人或被告在等待司法程序时的自由与权益,不代表免刑。经深入调查、审查与审判,若证据确凿,触犯法律,将依法判刑。判决综合考虑案情、罪行轻重、社会危害及被告认罪态度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不认罪怎么办理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取保候审后拒认罪,案情趋复杂。司法机构将深化证据调查,明确罪行。证据确凿下,被告否认不影响定罪量刑。执法部门严审案件,确保公正。拒认罪或致被告错失认罪从宽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对方的谅解书,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取得对方的谅解书对于取保候审是有积极作用的。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关系的修复程度。如果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损害,取得谅解书可能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弥补过错,降低了社会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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