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遗产分配问题有哪些类型
房产遗产分配常见形式有:法定继承分配,按法规确定的继承人顺序分配;遗嘱继承分配,依被继承人生前有效遗嘱分配;代位继承分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其直系晚辈亲属取代继承;转继承分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遗产分割前去世,其份额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遗产分割顺序是什么样的
房地产遗产分割,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等。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平分,生活困难、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多分,有抚养能力却未抚养的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房产遗产分割一方不肯出售怎么办
在面临房产遗产分割问题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出售该房产,那么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让司法机构依据事实与法律做出公正裁决。在司法程序中,法官将依据房产价值、各方面利益及继承人当前实际所需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判断房产应如何进行合理分配。例如,法官可能会判定房产归属某一方,并要求该方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对其他继承人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房产遗产分配常见类型包括:法定继承分配,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分配房产;遗嘱继承分配,依据被继承人所立有效遗嘱进行房产分配;代位继承分配,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相应房产份额;转继承分配,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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