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认定逃逸检察院和法院不认定怎么处理
此情形比一般法律问题复杂,因交警判定逃逸,但检法未共识,可能因证据和法律理解分歧。逃逸定性需综合考量肇事者认知、主观意图及行为。面对检法审理,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利证据,寻求律师帮助,以维护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警认定逃逸凭什么证据可以起诉对方
若对交管部门判定肇事逃逸有异议,可依法提起诉讼。诉讼前需收集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监控录像,能清晰展示事故及逃逸过程;证人证言,如目击者证明逃逸行为;车辆行驶轨迹记录,如车载记录仪数据;当事人通讯记录,显示逃避责任意图。这些证据将支持您的申诉主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三、交警认定逃逸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逃逸者可被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及15天内拘留。逃逸严重违章,处罚考虑后果及责任。若导致严重后果,如伤者死亡,将加重处罚。逃逸还影响信用和保险理赔,应避免此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复杂。首先,交警认定逃逸而检察院和法院不认定,可能是因为各方所依据的证据和法律理解存在差异。
从法律角度来看,逃逸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当事人是否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是否有离开现场的行为等。检察院和法院在审查案件时,会更加全面和深入地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积极配合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辩护意见。同时,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对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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