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原则指二审中被告人上诉,除非法定情形,二审法院应避免加重被告人刑罚。此原则为保护被告人权益和保证公平正义。若原判事实清、证据足但量刑轻,不能直接加刑,可在法定刑下量刑并报最高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何适用缓刑
上诉不加刑原则下,一审未判缓刑被告上诉,二审一般不能加重刑罚改判缓刑,除非有新犯罪事实或检察院抗诉。若二审发现被告具备缓刑条件,经法定程序且不加重原判刑罚,可改判缓刑,如犯罪情节轻、有悔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上诉不加刑的情形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情形:共同犯罪部分被告人上诉,不得加重上诉及同案被告人刑罚;原判罪名不当改定罪不加重刑罚;数罪并罚不能加重执行刑罚及单项罪刑罚;原判缓刑不能撤销或延长。检察院抗诉或自诉人上诉不受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确保司法公正。在实践中,如果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不得直接加重被告人刑罚,但可以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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