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依据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依据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21 · 1443人看过
导读:就是有人为了自己占便宜,用各种手段威胁别人给钱他。这个罪名成立需要看下面这几点:第一,这个人心里肯定得有个想法,就是想把别人的钱变成自己的。第二,这个人还得真的做点什么来吓唬人家,让人家觉得害怕,然后不得不掏钱给他。这个威胁和恐吓,可能是从身体、性命、自由之类的地方下手。最后,就是这个人要的钱得比较多,或者明明已经吓唬过人家一次,还要再去要第二次才行。
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依据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依据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的范畴,该罪名是指行为人出于某种特定目的,例如非法侵占他人财物,而采取威胁或者强制手段向受害者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敲诈勒索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首先,行为人在主观上务必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其次,是客观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威胁或强迫行为,这种行为能够使得受害者感到极度恐惧,进而在无奈之下不得不交出自己的财物;

再次,威胁或强迫的内容可以涉及到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生命、人身安全、自由权、名誉等方面的侵害;

最后,行为人所索要的财物额度达到刑法上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持续多次地实施此类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是如何的

敲诈勒索罪这一指控的核心理念在于:

实施该犯罪活动的行为者,其主观动机是以不可告人的方式试图占有他人财物,并且他们在实施过程中,常以恐吓、威胁甚至耍赖等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

不管这些威胁最终是否真正得到实现,只要其所导致的行为人获得了他人财产,且这一财物额度过大或者发生过多次,那么都可以认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要请律师吗

是否需要寻求律师协助,这主要取决于多个方面的考量因素。在法律层面来看,聘请律师所带来的优势颇丰。首要的一点是,律师熟稔法律的流程以及实体条文规定,能够为委托人详细而精准地分析事件实况,进而提供专业性高超且权威性的法律意见及其策略规划。其次,律师有权代表委托人与司法机构进行高效的沟通交流及相关交涉事宜,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维护并加以主张。另外,律师还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证据搜集与整理工作,继而展开深入全面的辩护,争取能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免于刑责的结果。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于法律知识有着扎实的基础理解并且深信自己具备独自应对的能力,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不聘用律师。然而,一般的来说,考虑到敲诈勒索罪的法律界定及量刑标准相对较为繁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贵方寻找专门的律师来提供服务,以便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和捍卫你们的个人利益和权益。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犯罪,指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采取威胁或强迫手段索取公私财物。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客观上有威胁或强迫行为,涉及受害者权益,且索要财物数额巨大或多次实施。

网站地图

刑事辩护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