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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他还说没借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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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21 · 1378人看过
导读:要是有人借了东西不还,还不承认借过,那咱作为债主,就得拿出证据来,像转账记录啦、借条啦、证人的话之类的,证明有借贷这回事儿。要是对方还是不还钱,咱就可以去法院申请让他们执行。要是法院都判了他们得还钱,他们还不照做,那法院就会把他们的财产给强制弄走。所以啊,咱可得好好地把证据收集好,去法院起诉,再申请执行,这样才能把咱的权益给保住。
借钱不还他还说没借过怎么办

一、借钱不还他还说没借过怎么办

倘若有他人借用您的财物后却未曾履行还款责任,且声称此前并未存在过任何借贷关系,作为债权人,您应对自己的这番陈述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证实。一旦借款人对此表示质疑,您必须开始着手收集和递交各类相关证据,例如清晰可见的银行转账单据、明确记载借贷金额及期限的借条、以及经得起推敲的见证人证言等等,以此来证明事实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链。若借款人仍然坚持抵赖不肯履行偿债义务,那么您便可以凭借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以此借助国家公权力的力量强行要求其履行还款责任。假设法院已经做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判决或者达成了化解纠纷的调解书,但借款人还是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话,此时的您仍可依法申请执行,其中法院将会参照既定司法程序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强制执行借款人的各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以及存款等以实现还款目的。总而言之,作为借出者的您必须要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收集证据,然后寻求本地人民法院的支持发布民事起诉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并且在对方仍然坚持拒绝清偿欠款的情况下适时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此方能有效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不还他是个老赖怎么办

若有他人借用您资金却未能如约偿还,同时其已被认定为失信债务人(老赖),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您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具体而言,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以及其他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件。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其义务,人民法院将有权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封、冻结、划拨、变价等手段以实现债务的清偿。因此,您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以此来促使对方尽快履行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借钱不还他的孩子能还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第五百三十二条),此项法规明确阐述了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即使出现合同当事人姓名、名称的更改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变动等情况,亦不能对合同的履行义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然而,在具体的法律实践操作中,我们发现债务人的子女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其父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这些子女在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后,自愿负担起相应的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方面的详细规定,当继承人接受遗产时,他们同时也需承担与之相关的债务。但是,继承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仅继承遗产,无需承担相应的债务;或者在遗产范围内,相应地承担起偿债责任。基于以上因素,除非因特定情形或双方协议约定义务外,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债务人的子女通常不会被要求承担偿还父母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人借物不还且否认借贷,作为债权人,您需提供证据如转账记录、借条、证人证言等证明借贷关系。若对方仍拒绝偿还,可向法院申请执行。若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其财产。请依法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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