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诽谤罪要达到多少次判刑
诽谤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不取决于其犯罪次数的多寡,而是应基于诽谤行为所涉及情节的严重性而作出判别。
其中,诽谤罪是蓄意杜撰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这些行为的目的是通过贬低他人的人格以及损害他人的名誉,从而达到损害或误导公众舆论的目的。
在评断某项特定诽谤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裁决相应刑期时,常常需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加以考量:这些诽谤行为导致的负面社会影响之程度、信息的广泛传播程度、对受诽谤人产生的实际负面影响等等。
若因为诽谤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精神失常、自残乃至自杀等极端严重的后果,或者这些诽谤信息在网上实际被点击或浏览次数达到了超过五千次,又或被转发次数超过了五百次,那么一般会被认为情节非常严重,进而构成诽谤罪。
二、诽谤罪要达到多少
诽谤罪,系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传播,以达到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之目的的犯罪行为。
若欲构成此项罪名,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法定要素:
1.须存在捏造某种虚假事实的行径,换言之,捏造的诽谤他人之内容务必完全属实。
2.须有对捏造事实进行传播扩散的行为。
3.捏造事实所指向的须为特定之人。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者,其行为必须达致情节严重程度方能构成本罪。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多次捏造虚假事实诽谤他人者;
捏造事实对他人人格及名誉造成严重损害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引发恶劣社会影响者;
诽谤他人致使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导致受害人自杀等极端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诽谤罪要求被害人在场吗
诽谤罪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素:
第一,其所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类似,都是对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权的侵害;
其次,其犯罪侵害的具体对象为特定自然人;
再次,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达到毁损他人人格和名誉的目的,实施了捏造并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且该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最后,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此外,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诽谤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情节严重性,而非犯罪次数。
核心在于故意制造和散布虚假信息,贬低他人人格,损害名誉,误导公众。
判断犯罪与否及刑期时,需考虑负面社会影响、信息传播范围、对受害者的实际伤害等。
若导致极端严重后果,如精神失常、自残、自杀,或网上点击超五千次、转发超五百次,通常视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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