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执行
在子女抚养费的司法执行程序上,通常情况下首先需要案件的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提出执行申请,然后法院会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手段进行处理,包括:调查被执行人的金融账户资金情况,冻结其银行存款;实施财产查封与扣押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该被执行人列入不诚实履行责任的人员名册等等。同时,若被执行方具有工作岗位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家庭经济支出,可以考虑请求其所在的工作机构协助执行,由雇主直接自其工资中代为扣除应支付给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离婚抚养费每月是多少钱
在婚姻关系中,若夫妻某一方承担起了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责任,那么另一方则应该承担起必要的生活及教育费用,具体的费用支付金额以及期限的长短,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可交由负责民事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决定。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双方关于子女生活费及教育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有权向上诉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远超于原来约定或者判决金额的请求。
而子女生活费及教育费的具体额度及期限的决定原则,取决于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各自负担能力以及该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在有稳定收入的前提下,抚养费用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来计算,比如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家长对于抚养的能力差距。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育费用,则可以适当地提高对应的百分比,然而调整后的百分比上限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抚养费的数额可考虑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与之相关的同行业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标准,并参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还是可以适量提高或是降低上述比例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抚养费最少出多少
关于在离婚之后子女抚育费用的数目大小问题,往往是参考子女真实的生活必需,结合父母双方的承担能力与所在地当前的整体生活水平来决策的。若当事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则抚养费的确定较为简单,将每月总收入的相对高比率,例如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用于支付给子女即可。而对于肩负两个或以上子女抚养义务的父母而言,这一比率可以适度地有所增加,但需注意,一般来说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水准。倘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那么抚育费金额便可根据该年度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按照之前所述比例进行计算。同时,在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确认具体抚养费数字的时候,我们也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年纪、健康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成本等诸多因素在内。如果一方无任何经济来源又或者无法联系上的话,那他/她的财产便可用来折抵相应的抚养费部分。然而,总的来看,最重要的还是要确保子女们的基本生活和学习权能得到充分的满足与保证。
子女抚养费执行程序中,当事人需依法提出执行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调查金融账户,冻结存款;查封扣押财产;决定是否列入不诚实名册。若被执行方有工作和家庭经济支出,可请工作机构协助,由雇主代扣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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