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在外地离吗
关于在外地离婚的疑问解答
对于夫妻两人是否能够在外地办理离婚,主要取决于他们所选择的离婚方式。若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便无法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了,因为法律规定,他们必须亲自前往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才行。不过,若有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请求,此时异地恰巧为被告之经常性居所地的话,那他/她则有可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
异地办理离婚事宜无疑是可行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意味着面临离婚局面的夫妇可独自在各自所在的地点进行离婚手续,而更正式地说,他们必须共同前往距离其中任何一方长期居住地最近的婚姻登记机构以办理离婚手续。而如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离婚,则仍然须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离婚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吗
关于离婚事宜是否可在异地民政机构办理的问题探讨
离婚业务并不允许在异地的民政机构进行办理。
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公民若达成自愿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离婚双方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在此情况下,男女双方如果确曾在婚姻登记处于男性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手续,则其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同样仅能于女性或男性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而不得在其他非户籍居住地另行提出该项申请,否则当地的民众社会保障机构有权依法拒绝接受此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能否在异地办理离婚,取决于所选择的离婚方式。若选择协议离婚,则必须在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无法异地办理。但如选择诉讼离婚,且异地是法定居住地,则有可能在异地完成离婚程序。因此,夫妻双方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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