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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处罚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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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27 · 1125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的处罚对象是一般主体哦。啥是一般主体呢?就是达到 16 周岁啦,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呗。这就意味着,大部分正常的成年人呀,如果干了盗窃这事儿,还满足盗窃罪的那些条件,那可就有可能得被法律制裁啦。反正只要符合这些要求,犯了盗窃罪,就可能得接受法律的惩罚呢。
盗窃罪处罚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一、盗窃罪处罚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刑法范畴中,盗窃罪的责任追究并非以特殊主体为对象,而主要涉及一般的责任主体,亦即那些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段(通常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其管辖范围内的罪犯。如此一来,骤增的成年人群体便被纳入考虑范围之内,若行径中触及盗窃罪之规定并满足该罪的各项要件,则极有可能遭受法律的严惩与责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盗窃罪处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倘若因犯有盗窃罪行而被判处支付罚款,却未按期履行缴纳义务,那么,司法机关将须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手段。首先,法院有权对未缴费行为实施强力追缴,这包括分别实施冻结账户资金、划拨存款、查封、扣押和变卖财产等形式,以尽可能地补缴所欠之罚。这种行为无疑会对您个人的信用评级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在某些极端情形下,甚至可能威胁到您的日常生活与职业发展,如被限制进入高档消费场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盗窃罪处罚金标准是多少

盗窃罪罚金数额无固定准则,依犯罪细节定。如财物价值、盗窃方法、是否惯犯等。一般考虑罪犯经济能力,在千元以上、盗窃数额或两倍以下判罚;无盗窃数额参考或无法计算,在千元至十万元间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处罚主体不是特殊主体,而是一般主体。一般主体指的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大多数正常的成年人,如果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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