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是失信人员会影响另一方吗
鉴于夫妻中一方已经沦为失信人员的状况,这的确会直接波及到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尚未终结且仍维持的阶段,倘若一方由于失信而招致了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那么无疑地将对另一方面临的贷款申请等金融交易带来消极影响。举例来说,即便贷款申请人本身的信用纪录无懈可击,然而若其配偶存在频繁逾期偿还债务的历史记录,银行或信贷机构很可能因此质疑该家庭的还债能力以及整体信用水平,进而在发放贷款时表现得格外小心谨慎。在极少数情形下,若是夫妻其中一方所背负的债务是由二者共同签署明确承认的,那么债权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这便意味着另一方也可能受牵连而被列为失信人员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一方是残疾人可以离婚吗
在夫妻双方之中仅有一方身体存在残疾状况下,其仍然享有离婚的权利。残疾人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两种途径来解脱婚姻束缚。例如,对于想要通过诉讼程序结束婚姻关系的残疾人而言,可以直截了当地向管辖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在法庭审理离婚纠纷过程中,义务人员必须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和协商;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话,应当依法给出离婚判决。由此可见,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夫妻任何一方均不可因其残疾状况而丧失结束婚姻关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一方是担保人共同财产会被冻结吗
作为担保人的配偶账户在法律上并不会遭到冻结。通常情况下,仅会对担保人本身的账户进行相关操作。因为担保人的配偶并未涉及到担保业务,他们的银行账户将不受到任何影响,保持正常使用。对于第三方担保人员,其中包含具备替代性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类型或普通公民,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来索债的债权人同样是原主债务的债权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夫妻一方成为失信人员,会对另一方产生一定影响。在婚姻期间,一方的失信行为可能导致双方共同申请的贷款等活动受阻,因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可能对家庭的偿债能力产生怀疑。
此外,若债务为双方共同承担,则债权人可起诉双方,甚至将另一方也列为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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