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罪广东从犯怎么判
在量刑涉嫌贩毒从犯时,应考虑其在犯罪中的角色和贡献,适度减轻或豁免惩处。广东司法实践基于毒品类型、数量、情节等因素评判。若从犯作用有限,可望获较轻制裁。但贩毒仍是严重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贩卖毒品罪能被判缓刑吗
在中国,贩卖毒品通常不予缓刑,因其严重危害个人及社会。仅当罪犯情节轻微、悔过且无再犯风险,且缓刑不致社区负面影响时,才有可能获得缓刑。但实际中,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贩卖毒品罪的判决方法有哪些
贩毒判罚取决于毒品类型、数量、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意。大量贩毒者可判15年刑期至死刑,并没收财产。数量标准因毒品类别不同而异。少量贩毒或判3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判3至7年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罪的从犯,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广东,具体的判刑会综合考虑贩卖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从犯的参与程度较轻、所起作用较小,可能会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但无论如何,贩卖毒品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