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已经定案了吗
在我国法律中,刑事拘留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实施的暂时性限制自由措施。它不代表案件已判决,案件还需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多个环节来确定嫌疑人是否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已经立案了么
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并不等同于该案已经依法立案。刑事拘留实质上乃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针对的是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刑事拘留之时,案件也许尚处于初级侦查阶段,尚未完全进入立案程序。然而,一般地说,若对疑犯实施了刑事拘留方针,那么便表明公安机关已经收集到了一定程度的证据以及线索,使得立案成为有可能发生的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周末放人么
看守所是否会在周末或节假日允许被拘留者回家探视
在一般的情况下,监狱通常会在每周日或周六以及其他节假日期间执行关闭政策以确保监管安全。
然而,在某些特殊且罕见的情形之下,例如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并且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囚犯有可能被允许回到家中进行探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定案。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它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强制措施,案件后续还需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来确定嫌疑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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