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按什么时候计算的
对于因工致死之情形,我们一般按照工伤事故发生当时所适用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进行一次性的赔偿计算。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全面地考虑到诸多因素,例如逝者的薪资水平、其赡养亲属的具体状况等等。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被设定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这样的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因工致死员工家属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使得他们能获得合理且公正的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死亡一般赔多少钱合适
因工伤病故的赔偿额不固定,要综合评估。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地区上年平均工资的六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百分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但具体金额受地区、工资、家庭等因素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多少个月内申请仲裁
在劳动者因工死亡发生纠纷之后,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一般是从劳动者知晓或理应对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有清楚认识的那一刻起算起的一年之内。在此期间内,建议申请人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若因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之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仲裁申请的情况下,仲裁时效将暂时终止,待相关因素得以解除之后,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伤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通常是按照工伤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来计算的。在计算赔偿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死者的工资收入、供养亲属的情况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工伤死亡职工亲属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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