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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故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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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1.29 · 1834人看过
导读: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故啦,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那部分给赔,第三者责任险可不会赔哦。要是车从家用变成跑网约车却没通知保险公司调保费,这就相当于危险程度增加啦,那保险公司也还是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交强险能赔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啥的,按照责任限额来赔呢。
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故保险赔吗

一、私家车跑网约车出事故保险赔吗

对于私人汽车参与网约车服务活动的情况,虽然这并不违背保险合同的规定,但是在保险赔偿方面,仅限于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而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则不予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各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和合同内容,家用车辆与运营车辆的保费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如果在购买车辆时以家用目的进行申报并支付相应的保费,却在从事网约车服务活动期间,车辆的实际使用状况变为营运用途,那么这种行为便会被视为“车辆危险程度的显著增加”,从而触发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申请调整保费,那么在网约车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同时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关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涵盖了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对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受害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在这个范围内,保险公司将按照责任限额进行赔偿,具体的责任限额又可细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私家车跑网约车被抓了怎么办

私家车运营网约车时被相关部门查获,应当如何应对

在此需提醒您,倘若私家车在网络预约出租车活动中被执法机构捕捉到,驾驶员将可能遭受如下三种处罚措施:

首先,是行政处罚。鉴于各个地区及具体情况的差异,驾驶者可能要承受一定程度的行政罚款,或是暂时吊销驾照等法律惩戒;

其次,如果车辆无法满足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的有关规范或未经相关认证,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扣押查封处理,这无疑会给车主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

最后,如果车主的行为涉及到非法运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也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追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三、私家车跑网约车违法吗

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是否合法

无正式营业许可手续实属非法行为。若未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条款,未经依法批准并获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前提下擅自进行网约车服务,将被视为严重违法违规事项,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严惩。新政策明确指出,私人车辆满足特定条件便可转换成为网约车运营模式。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则不予赔付。若车辆从家用转为运营未通知保险公司调整保费,视为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交强险涵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按责任限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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