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宝安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深圳宝安区刑事拘留通常拘留期限为多少天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刑事处罚的时长可以划分为一般期限与延长期限两个类别。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一般性质的刑事犯罪,其拘留的期限设定为14日,从嫌疑人被押解进入看守所开始计算。
2.若案件具有延长期限的条件,那么其刑事拘留的期限则可达到37日。在这个期间内,检察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核准,核准的时间为7日。在此期间内,侦查机关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如果检察机关予以批准,则执行逮捕;反之,则释放嫌疑人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深圳宝安取保候审条件有哪些?
在深圳宝安,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三、深圳福田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是多久
在深圳福田,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需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需立即释放。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深圳宝安区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4日,对于可延长的案件可达37日。在此期间,检察机关需7日内核准,侦查机关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若批准,则执行逮捕;若不批准,则释放嫌疑人或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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