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数额无法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涉嫌实施诈骗罪行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采取多元化和复杂化的手段进行交易或资金流转,使得合法与非法的金钱价值难以明确界定。此外,受害者的证词、被告人的供诉以及相关联的证据材料之间也可能存在极大的矛盾冲突,从而使得认定涉案金额变得愈发困难。再加上,诈骗活动中往往涉及多个当事人或参与者,这些个体对同一数额的描述极有可能出现巨大差异,同时还缺少确切无疑的证据来支撑这一事实。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数额无法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诈骗数额无法认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诈骗所得具体数额,且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的,如在一些团伙诈骗案件中,主犯拒不配合调查,导致无法准确确定诈骗数额。其二,诈骗行为涉及的财物难以估价,比如一些特殊的文物、艺术品等,其价值难以准确确定,从而影响诈骗数额的认定。其三,诈骗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资金往来复杂,难以厘清具体的诈骗数额。在这些情况下,司法机关需综合全案证据,运用合理的推断和认定方法,但仍可能存在数额认定的困难。
三、诈骗案件证据不足时如何处理
若诈骗案件证据不足,通常应作如下处理:首先,公安机关会继续调查收集证据,若经进一步侦查仍无法获取充足证据,可能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此时,被害人若有异议,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决定进行审查,若认为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若案件已进入审判阶段,证据不足则可能导致案件无法认定犯罪事实,法院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总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各方会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相应处理,以确保司法公正。
诈骗行为涉及多种复杂交易或资金往来,难以明确区分合法与非法的资金数额。
被害人陈述、嫌疑人供述以及相关证据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导致数额无法准确确定。
诈骗活动中存在多个参与人,各方对于诈骗数额的表述不一致,且缺乏确凿证据加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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