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前能取保候审吗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当事人、被告者若有下列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均可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其所涉及的上诉罪行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而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出现重大威胁;
再次,在当事人身体状况及其生活能力方面存在显著障碍,或者证据显示当事人正处在怀孕或哺乳期内,此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最后,若本次审理的案件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也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申请。
因此,能否在开庭前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机会,主要看对应的嫌疑人和被告者自身的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上述列出的任一条件。
只要情况符合上述要求,并且满足了取保候审所需遵守的所有法定程序,例如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提交等环节,那么他们是完全有权申请并获得开庭前的取保候审许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开庭前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流程
开庭前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流程如下: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保证人担保书、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同意,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然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不同意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开庭后能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吗
开庭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或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定条件,如病情加重、羁押期限届满等,可向法院提出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身体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变更。若申请被批准,将对被告人的羁押状态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如果不符合变更条件,申请可能不会被批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可能被判管制、拘役等较轻刑罚,或有重病、怀孕等情况,且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安全,可申请取保候审。此外,若羁押期满而案件未结,也可申请。只要符合条件并完成法定程序,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即可获准在开庭前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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