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工资还能拿到吗
在面临企业破产之际,员工所应得的薪资往往都是可以顺利收回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破产程序过程中,破产企业需要首先优先处理栅债、破产管理费用以及公益债务等相关事项,在此基础之上再依序进行债务偿还操作,其中包括了将职工工资的支付置于相对较高的优先级别的位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企业欠薪能否依法追回
破产企业欠薪通常可以依法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在破产程序中,职工的欠薪享有优先受偿权,有较大可能依法得到追回。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破产企业的实际财产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三、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有哪些?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支出的费用,优先清偿。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应优先受偿。然后是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在剩余财产中清偿。法律规定该清偿顺序旨在保障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不同类型的债务在清偿时遵循此先后顺序,以确保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企业破产时,员工薪资通常能顺利追回。破产程序首要处理栅债、管理费用及公益债务,随后有序清偿债务,其中员工工资享有较高优先级,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护。这一机制旨在减轻员工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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