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可构成敲诈勒索罪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严格条件是什么
对于敲诈勒索罪,需满足以下几个法律条件:
(1)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是多元化的,其不仅涉及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害,同时也对他人的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造成了冒犯。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产。
(2)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实施方式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
(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嫌疑人。
(4)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意图。若行为人没有此种意图,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拖欠未还的债务,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话语,督促债务人尽快还款等情况,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样认定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多次敲诈勒索(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或者敲诈勒索数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也应立案。
认定时需注意,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如果只是一般的恐吓行为,没有达到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或者只是为了追回合法债务等,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怎样才算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构成抢劫罪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其次,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暴力是指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是指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使被害人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这些要素,才构成抢劫罪。若仅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但未实施上述暴力等行为,则不构成抢劫罪。
敲诈勒索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侵犯法益多元化,涉及公私财产和人身权利等;实施方式为威胁、要挟等迫使交付财物;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有非法强行索取财物的意图。若行为人无此意图或目的合法,如债权人催债,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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