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工伤伤残鉴定书下一步走哪个部门
在收到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伤残鉴定证书之后,接下来您应当向所在单位或者向负责受理并管理本地区工伤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请求。一般来说,贵公司将会尊重您的权益,积极地协助您完成各项必要的手续。然而,假如贵企业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那么您有权选择直接向上述机构进行申诉。只要您符合政府制定的伤残分级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该机构便会依据实际情况对您的诉求予以核算,最终落实相应的工伤赔偿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如何申请执行
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后申请执行,需明确以下步骤:首先,确认裁决书的生效日期,一般在裁决书送达后15日未起诉即生效。其次,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通常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时需提交执行申请书、裁决书副本等材料。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7日内予以立案,并在6个月内执行完毕。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会较为顺利;若被执行人无财产或逃避执行,执行可能会面临一定困难,可通过法院的相关措施如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督促其履行义务。总之,申请执行要及时、准确,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拿到工伤伤残鉴定书后该找哪个部门?
拿到工伤伤残鉴定书后,通常应找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事宜,若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可向其申请相关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则需依据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同时,也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若对赔偿等事宜存在争议,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收到工伤伤残鉴定证书后,应向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公司应协助办理手续,若未履行义务,可直接向机构申诉。符合伤残分级标准及法律法规,机构将核算诉求,落实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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