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会定性为洗钱罪
如何才会被判定为洗钱罪行
以下是判断是否成立洗钱罪所需满足的必要条件:
首先,罪行主体需涉及到年满16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单位亦可作为该罪行的犯罪主体。
其次,洗钱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一个复合性的客体,具体而言,它不仅损害了金融秩序,而且对社会经济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另外还触犯了国家关于金融管理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从主观层面来看,洗钱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洗钱罪的行为人需要实施的是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却为了掩盖或隐瞒这些非法收入的来源和性质,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资金转移、协助资金汇往境外等各种手段,或者采用其他方法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怎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通常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具体而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若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需注意,具体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三、怎样认定自己构成了洗钱罪?
认定构成洗钱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主观上具有故意,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实施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二是客观上有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等。若同时符合以上主客观方面,就可能构成洗钱罪。需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进行综合判断。
洗钱罪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主体为16岁以上自然人或单位;侵害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及国家金融、外汇法规;主观上故意为之;客观上实施明知是各类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采取多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能被判定为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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