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吸罪经侦不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全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在经侦部门不予立案的情况下,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为本身尚不足以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证据上的缺乏或者不足够充分、案发时间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以及涉案情节相对轻微等。当然,若行为人所进行的吸收资金活动已经过相关机关依法批准,或者涉及的范围并非公开传播推广或未向不特定群体进行吸收资金的行为模式,则很有可能被该机构决定不予立案追究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非吸罪立案后经侦如何处理案件?
非吸罪立案后,经侦部门会展开全面调查。首先会收集涉案资金流向、相关合同、账目等证据,以确定犯罪事实和涉案金额。同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讯问,获取其供述和辩解。在调查过程中,经侦部门会协调银行、工商等部门配合,对涉案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调查结束后,经侦部门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决定起诉,法院将进行审理,根据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包括判处相应的刑罚和追缴违法所得等。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合法。
三、非吸罪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非吸罪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非吸行为;二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不构成犯罪,如行为未达到非吸罪的立案标准等;三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例如仅存在轻微的资金往来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四是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综合考虑可不批捕以利于后续诉讼和改造。总之,检察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批准逮捕,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经侦部门不予立案时,主要考虑因素包括行为未达刑事犯罪程度、证据不足、超出追诉时效、情节轻微等。若行为已获批准,且非公开或向不特定群体吸收资金,则可能不被立案追究。此决定基于综合考量,确保法律公正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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