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追讨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债务追偿,需提交借款合同、借据等法律凭证明确债务,及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支付。网络聊天、短信、邮件等记录也具说服力。确认债务的录音、视频资料同样重要,为追偿提供有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债务追讨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债务追讨诉讼时效一般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通常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四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是指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债务追讨怎样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以下步骤:首先,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等。同时,应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多样,如现金、房产等,以确保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能予以赔偿。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在保全期间,被保全的财产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等。若债务追讨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等可能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可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需注意,财产保全措施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若需继续保全,应及时申请续行保全。
债务追讨通常需要提供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书面凭证。还应有能证明款项交付的证据,像转账记录、收条、证人证言等。如果有关于债务的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沟通记录也能作为有力证据。另外,对方承认债务的录音、视频等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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