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盗窃金额怎么算
共同盗窃案的涉案金额如何计算
我们应当以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时所怀揣的犯罪意图作为衡量标准,以此来确定其侵犯了整体利益的多少。例如,在典型的共同诈骗案件中,每一位涉案人员的主观恶意都是针对受害者特定的财产价值进行的,并且他们共同导致了受害者财物受骗这一后果的产生。因此,对这类案件的立案侦查标准应该基于受害者总体损失的金额进行计算,而不是仅仅依据各嫌疑人分赃到手的款项进行计算。
《刑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第(四)款规定“对于第(三)款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主犯的犯罪金额也就是其参与的全部共同犯罪的金额。对于从犯、胁从犯,认为分赃金额代表了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将分赃金额确定为犯罪金额。
二、共同诈骗金额如何认定
共同诈骗金额以各犯罪人参与诈骗的总额认定。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不同,但对诈骗总额都应承担责任。例如,甲与乙共同实施诈骗,共骗取10万元,尽管甲主要负责策划,乙主要负责实施,但两人都需对这10万元的诈骗金额负责。在认定时,要综合考虑各犯罪人的行为、参与程度、获利情况等因素,但诈骗总额是认定共同诈骗金额的基础。若有证据证明部分诈骗金额与某犯罪人无关,可在量刑时酌情考虑,但不影响对共同诈骗金额的认定。
三、共同盗窃案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共同盗窃案的量刑标准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一般来说,根据盗窃的数额、情节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来确定。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标准(通常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主犯,则应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具体量刑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计算共同盗窃犯罪所得财物的数额,应以犯罪团伙整体犯意所指、实际受害的总价值为准。例如,在多人参与的诈骗案中,各成员共同针对受害者特定金额,共同导致受害者损失。因此,立案标准应为受害者实际损失总额,而非团伙成员分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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