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是不是要查财产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核查问题,通常要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形来决定。概括地说,若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与分割事宜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很有可能无需特意进行财产调查工作。
然而,若存在不可避免的争议,或者有一方持消极态度怀疑其配偶秘密隐藏或转移了财产,这时便可能面临财产查验的问题。当涉及到离婚诉讼时,法院往往会根据相关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是自行启动对夫妻共有财产状况的调查行为。例如,假设在离婚纠纷中,某一方声称其配偶名下拥有巨额储蓄但却未能给出确切的线索,此时该方便可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诉讼中财产调查有哪些规定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调查有以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院可依职权调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调查的内容和理由等。法院调查时,可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等方式。同时,当事人应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若一方故意隐瞒财产,在分割时,对方可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总之,财产调查旨在确保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割。
三、离婚是否必须进行财产清查
离婚不一定必须进行财产清查。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配,若能达成一致则无需进行财产清查。
但如果双方对财产状况存在争议,或一方认为对方隐瞒了财产等情况,为了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通常会进行财产清查。财产清查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如双方共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审计等。
在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但具体分割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如财产的来源、贡献大小等因素。
总之,是否进行财产清查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若对财产分割存在分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核查因个案而异。当双方就财产归属和分割达成共识时,通常无需繁琐的财产调查。这种共识简化了案件处理流程,使得双方能更快地达成离婚协议。然而,若存在争议,则需要更细致的核查来确保公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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