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取保候审怎么办
批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权力通常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在符合特定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例如并非重大罪行、不会妨碍侦查与审判工作进行、患有疾病等),且嫌疑犯或被告人能够提供保证人或是提交足额担保金作为保证的情形下,便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获得批准的取保候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参与诉讼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境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怎么办
批准逮捕后一般较难取保候审,但仍有一定机会。若符合取保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情形,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办案机关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若同意,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同时,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没收保证金,甚至变更强制措施。
三、批准逮捕后如何变更强制措施
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可通过以下途径。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可申请取保候审,由决定逮捕的机关审批。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可申请监视居住,同样由决定机关审批。变更强制措施需符合法定情形,且需经法定程序。在实践中,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等,以支持变更申请。同时,要注意变更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性质的改变,只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状态进行调整。
取保候审权由公安、检察院或法院批准。特定条件下(非重罪、不妨碍侦查、患病等),嫌疑犯或被告人可提供保证人或担保金申请。获准者须遵守规定,如随时应召出庭、未经许可不离境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