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贿罪新标准是什么
关于行贿罪的立案界定,明确如下:
首先,犯罪主体实施的行贿行为,其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一万元或以上;
其次,若行贿金额未达此标准,但是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亦应视为行贿罪尚属成立:
第一,为了获取不当经济利益而进行行贿活动;
第二,向三个及以上的个人或团体进行行贿;
第三,向政府官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贿;
第四,由于行贿行为导致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此外,如果因为被勒索而被迫给予国家公职人员财物,且已经从中获得了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那么也应当按照行贿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贿罪量刑标准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行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一般指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指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指行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
在共同行贿犯罪中,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需注意,具体量刑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如行贿的目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受贿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新规定?
受贿罪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予立案追诉。个人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具有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共同受贿等复杂情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认定。需注意,具体标准可能根据司法实践和法律修订有所调整。
行贿罪立案界定:行贿金额达一万元或以上;金额不足但为谋利、行贿三人及以上、向公职人员行贿或损害公共利益均属行贿罪。被勒索给予公职人员财物并获不正当利益,亦应追究行贿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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