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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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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18 · 1683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这些嫌疑人或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的附加刑;即便可能被判处更重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且不会危害社会;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结束。到底能不能取保候审,得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且满足相关条件,像提供担保或者保证金之类的。要是不符合条件或者有特殊情况,就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啦。
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给他办理取保候审可以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具备下列明确状况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此时便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加以监禁:(1)倘若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运用附加刑的惩罚风险时;

(2)若有可能被判处罚金刑以上的严格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可以避免造成社会危害的;

(3)当其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行料理,孕妇或哺乳期女性在其婴儿哺乳期间,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因此,能否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并且同时满足取保候审的其他必要条件,例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等,那么就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如果他们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或者存在其他不适合采用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那么就无法办理取保候审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流程: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等相关材料。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会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同意,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一定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件情况等确定。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三、他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吗?

取保候审需综合多方面判断。一般来说,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情形,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体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进行考量。若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详细咨询,以便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我不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虽可能面临更重刑罚但不构成社会危害;患重病、孕哺期不致危害社会;羁押期满而案未结。是否能取保候审需综合评估实际情况和满足相关条件,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不符合条件或有特殊情况的则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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