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一般住在哪里
刑事拘留在通常状况下是由看守所负责监管和羁押的。
而所谓的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限定性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期间的生活条件如何
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生活条件通常有一定保障。他们会被关押在看守所等法定羁押场所。
饮食方面,会提供符合基本营养需求的食物,保障其基本的能量摄入。住宿条件一般是集体宿舍式,有固定的床位和基本的生活设施。
看守所会安排合理的作息时间,保障犯罪嫌疑人有适当的休息和活动时间。同时,会保障其基本的医疗需求,如有疾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但需注意,这只是基本的生活保障,与正常的社会生活条件有较大差异。且不同地区、不同看守所的具体生活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都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刑事拘留期间的生活条件虽相对受限,但基本能满足其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需求。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规定有哪些
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会见有明确规定。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时,看守所应当保障会见的安全和秩序,不影响侦查活动的正常进行。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一般来说,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刑事拘留在通常状况下是由看守所负责监管和羁押的。
而所谓的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限定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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