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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措施不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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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19 · 2002人看过
导读:财产保全措施主要有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这几种。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这些措施主要针对的是财产方面,不会去限制被申请人人身自由,也不会对名誉权、荣誉权等非财产性权益进行保全。它们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的,这样就能很好地平衡程序正义和实体公正,让法律的执行更加公正合理。
财产保全的措施不包括什么

一、财产保全的措施不包括什么

关于财产保全所采取的措施方面,其主要内容通常涵盖了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相关财产等环节。

然而,并不包含对被申请方人身自由实施受限的步骤,亦不包括对被申请方名誉权及荣誉权等非财产性质权益实行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具体包含哪些?

财产保全的范围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是请求的范围,即与案件有关的财物,通常是被申请人的财产,以能满足将来生效裁判执行为限。二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比如与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直接相关的财物等。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与合同履行相关的财物可被保全;在侵权案件中,因侵权行为所涉的财物可纳入保全范围。但一般不包括被申请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等。总之,财产保全范围需严格限定在与案件相关且不影响被申请人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的财物范围内,以平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三、财产保全的时效是多久呢?

财产保全的时效一般为三年。自保全裁定送达被申请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法院一般不会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但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所以,申请财产保全后要注意在三年时效内及时采取后续法律行动,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如超过时效,可能面临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风险。

财产保全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及冻结财产,旨在确保判决执行。这些手段专注于财产层面,不涉及限制被申请人人身自由,亦不触及名誉权、荣誉权等非财产性权益的保全,严格遵循法律界限,确保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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