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夫妻作为法定继承的首位顺位人选
配偶于法定继承环节中享有第一优先级地位,优越于其他所有类别继承人,包括但不限于其子女以及父母亲。
其次,作为第二优先级的被继承人则由其手足、祖辈等亲人构成。若能寻得被继承人留下有明示的遗嘱或协定,陪同具法律效力的遗嘱进行分配与继承将是最理想的权益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夫妻间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夫妻间的遗产继承顺序较为明确。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一方去世时,其配偶有权继承其全部或部分遗产。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则按照遗嘱执行,配偶可能按照遗嘱规定获得相应份额。但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才有效。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优先于其他继承人,如子女、父母等。总之,夫妻间的遗产继承,在一般情况下配偶享有重要的继承地位,能保障其在婚姻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三、夫妻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意味着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例如,丈夫去世且未留遗嘱,其遗产由妻子以及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妻子可分得相应份额。夫妻互为继承人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双方权益的保障,确保在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能依法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维护家庭财产的合理分配和传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在法定继承顺序中占据首要地位;子女与生父母也享有同等优先权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而紧随其后的便是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等人。若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留下了相关遗产分配方案,则应遵循遗嘱中的具体要求予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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