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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婚假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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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12.20 · 1165人看过
导读:合肥市规定,在本市合法结婚且领取结婚证的劳动者能享受三天法定婚假。这段时间,员工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福利都不会变。要注意哦,要是婚假跟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重合了,就不会另外再补休啦。而且,合肥已经不再有晚婚假期的奖励啦。
合肥婚假规定是什么

一、合肥婚假规定是什么

合肥地区的婚假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在合肥市合法办理结婚手续并成功领取结婚证书的劳动者,他们同时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被赋予三天的法定婚假权益。在此期间,针对员工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各类福利待遇均保证维持不变。然而,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以上所述婚假无法进行补休。此外,合肥市政府现已废除对晚婚者的假期奖励政策。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合肥产假规定具体有哪些?

合肥产假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生育政策的实施。

三、合肥产假规定和婚假规定一样吗

合肥产假规定与婚假规定不一样。

产假方面,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婚假方面,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可见,两者在天数等规定上存在差异,各自有其明确的法律标准和适用情形。

合肥市的婚假政策规定,凡在本市合法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劳动者,均可享受三天法定婚假。婚假期间,员工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值得注意的是,若婚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重叠,不另行补休。此外,合肥已取消晚婚假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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