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成立受贿罪吗
临时雇员是否涉及贿赂罪的问题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中的临聘员工所实施的受贿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对于个人收到贿赂的金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十万元人民币者,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附加没收其财产,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将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同时没收其全部财产;而对于个人受贿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样可附加没收其财产,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将面临死刑处罚,并同时没收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临时工犯受贿罪后如何量刑
临时工若构成受贿罪,会根据其犯罪情节等因素进行量刑。受贿罪的量刑主要依据受贿数额及情节轻重。一般来说,受贿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对于临时工这一特殊主体,在量刑时也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合理。
三、临时工构成受贿罪的条件是什么
临时工构成受贿罪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主体方面,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虽为临时工,但在从事公务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次,主观方面为故意,明知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会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而为之。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如果临时工未从事公务活动,或未利用职务便利,一般不构成受贿罪。
临聘员工受贿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五万元以上但不足十万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附加没收财产,情节恶劣者判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受贿超过十万元,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附加没收财产,情节恶劣者面临死刑处罚,并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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