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是权利人未行使权利会丧失请求法院保护权利的制度。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有特别规定依规定。时效从权责受损等知晓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不救济,除非特殊情况经申请可延长。如合同中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在三年内维权,不然胜诉可能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中证据时效如何界定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时效一般指举证期限。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一般不少于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经法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逾期提交的证据,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新证据”情形,否则可能不被法院采纳。“新证据”一般是指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等。总之,要严格遵守举证期限,避免因逾期举证而影响自身诉讼权益。
三、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时效规定主要如下: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此规定旨在维护司法秩序和社会稳定,避免因时间久远导致证据灭失、调查困难等问题,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追诉权的无限期行使。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当在知道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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