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共同的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已明确债务分配,则须遵守约定或判决,但这些不具备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夫妻一方超出日常所需的个人债务,一般不视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证明其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婚前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吗
离婚后,婚前债务一般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不属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形,就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偿还。
判断婚前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该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若只是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应由债务人自行负责清偿。
例如,一方在婚前借款购买房产,婚后房产用于夫妻共同居住,此债务虽在婚前产生,但因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婚前债务是否需双方共同承担。
三、离婚后婚前债务如何界定归属
离婚后婚前债务的归属界定如下:一般来说,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购置共同居住的房产等,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需共同偿还。判断的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与婚后家庭生活相关联。若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债务人的配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之,配偶无需承担该债务。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婚前债务的归属,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有约定或者判决的,按照约定或判决执行,但该约定或判决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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