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每个自然月份(即每年的12个月),用人单位应给予员工两倍的工资作为额外报酬。
若用人机构在雇佣员工超过了一个完整的月份但还不足一年时仍未能与该等员工使用相关法定书面文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法定应向该等人士每月分发两倍于正常工资水平的报酬。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中的义务,比如未能给予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署此类型合同时点开始,他们也必须把同样的标准工资数量乘以两倍后发放给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双倍工资赔偿并不是仅仅因为某特定的劳动关系解除原因而产生的额外报酬,而是与此无关的漠视和忽视其责任的结果。
换言之,无论劳动关系中出现何种情形或问题导致结束,劳动者皆有权要求支付这段期间内的双倍工资。
但是,如果劳动者选择自行离开单位,亦即主动提出辞职,那将无法在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得到任何补偿付款。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因劳动者不在岗位上工作,以无故缺勤为由终止劳动关系的话。
那么,这类情况下,用人单位不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企业内部制定的规制内容具有合法性,更要证明这名员工的确存在长时间的缺勤行为。
此时,用人单位可能会面临着支付给劳动者非法解雇的两倍赔偿金额的法律风险。
如果劳动者能够提出确凿无疑的证据,盖定自己与企事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具体的就业日期,连同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段,那么在此期间得到双倍工资的权利的胜算机会几乎高达90%以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无劳动合同离职经济损失如何界定
无劳动合同离职经济损失主要界定为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丧失的经济权益。若员工因单位未签合同而离职,可主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若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员工离职,如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员工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但需注意,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情况。若无法证明,可能难以获得相应经济赔偿。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和主张经济损失。
三、无劳动合同离职后工资及赔偿事宜
若无劳动合同离职,可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工资方面,用人单位应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赔偿,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算至满一年时止。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无劳动合同离职,经济损失赔偿按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每月两倍工资作为赔偿。员工主动辞职无补偿,但单位无故解雇需支付双倍赔偿。员工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就业、解除时间,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的胜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