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定的袭警罪是什么罪名
袭警罪新规的法律定义及构成要件
袭警罪乃是对实施袭击警察行为所构成的犯罪之通称。此种犯罪主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警察队伍依法行使正常执法管理职能的活动。
至于其所侵害的特定群体之范围,即包括那些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律规定,正在执行职务或履行行政职责的人民警察。至于犯罪的客观层面所展现出的行为特性,则具体体现为以暴力手段或利用威胁方式,阻碍人民警察合法行使职权或者履行职务,最终导致极其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新规定的袭警罪具体包含哪些行为
袭警罪具体包含以下行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里的“暴力袭击”,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对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进行攻击,包括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殴打、驾车冲撞等。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对警察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危险,即可构成袭警罪。例如,警察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行为人突然冲上前去用拳头猛击警察面部;或者驾驶车辆高速冲向正在执行任务的警察,试图使其受伤或造成危险。这些行为都属于袭警罪所涵盖的范畴。
三、新规定的袭警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行为;客体是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包括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出警的民警等。例如,对正在执行抓捕任务的警察使用暴力阻止其行动,就可能构成袭警罪。若仅存在轻微反抗行为,未达到暴力、威胁程度的,一般不构成此罪。
袭警罪指对警察实施袭击的犯罪行为,侵犯了国家警察正常执法活动。其侵害对象是在执行职务或履行行政职责的人民警察。客观行为包括暴力或威胁手段阻碍警察合法行使职权,导致严重后果。新规旨在严惩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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