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期间怎么犯抢劫罪
服刑期间如何涉嫌实施抢劫犯罪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下列三类特殊情况均有可能成为转化型抢劫罪的触发因素:
第一种,在当事人持有武器或工具进行抢夺的情况下,按照该法典的规定,需以抢劫罪进行适当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的详细阐述,所谓的"携帶凶器抢夺",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中,随身携带诸如枪支、炸弹、破甲弹和管制刀具等等这些侵犯人身安全、社会稳定的禁用器具,并实施违法抢夺行为,或者是为了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活动而提前预备此类器具。
然而,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抢夺过程中所携带的辅助器材并不属于上述所述之列且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并非用于犯罪活动,则不应以抢劫罪进行定罪量刑。倘若在此过程中,行为人故意展示其随身携带的凶器,使被害人能够察觉到这一事实,那么就应当直接以抢劫罪进行定罪处罚。
第二种,在当事人在犯罪行为发生后,为了掩盖其犯罪所得、抵抗逮捕或者销毁罪证而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情况下,也应以抢劫罪进行定罪量刑。在适用此条款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行为人之前的行为必须已经触犯了"盗窃、诈骗、抢夺罪",而非其他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服刑期间又犯盗窃罪会怎样
服刑期间又犯新罪即盗窃罪,会数罪并罚。服刑期间的罪犯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依法被关押、监管,在此期间又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应根据《刑法》规定进行处理。先对新犯的盗窃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例如,前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已执行5年,新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那么应在5年以上13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这样既体现了对罪犯再次犯罪的严厉惩处,也符合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
三、服刑期间能否再犯抢劫罪?
服刑期间再次犯罪属于累犯情形。一般来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在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处于被监管状态,通常难以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若服刑期间脱逃后又犯抢劫罪,脱逃行为本身已构成脱逃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然而,如果服刑期间在监狱内组织、策划或参与抢劫等犯罪活动,也应依法予以惩处。总之,服刑期间再犯抢劫罪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制裁。
服刑期间,若涉嫌实施抢劫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情形包括:持凶器抢夺,即携带枪支、管制刀具等禁用器具抢夺;或抢夺后使用暴力或威胁以抗拒抓捕、毁灭证据。定罪需满足先前行为构成盗窃、诈骗、抢夺罪,且后续暴力或威胁与先前行为有关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