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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关规定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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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1 · 1806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处理直接受理案件的手段,侦查遇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的临时人身自由剥夺措施。其适用条件多样,包括犯罪相关不同情形等。刑事拘留为临时性措施,一般拘留期限3天,特殊可延长1 - 4天,特定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延至30天。
刑事拘留有关规定有哪些条件

一、刑事拘留有关规定有哪些条件

刑事拘留,那可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的一个手段。

在侦查过程中,要是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况,就会对现行犯或者有重大嫌疑的人采取这种临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

这里的条件挺多的。

比如说,正在准备犯罪,或者已经在实施犯罪,又或者是犯罪之后马上就被发现的;还有就是被害人或者在现场亲眼看到的人能指认出他犯罪;在他身边或者住处能找到犯罪证据的;犯罪之后打算自杀、逃跑,或者已经在逃跑中的;有那种要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只说个假名,不说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都搞不清楚的;再有就是有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的。

得注意,刑事拘留只是个临时性的措施。

一般情况下,拘留的期限是3天,要是特殊情况,还能延长1到4天。

要是遇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那拘留期限最长就能延长到30天。

这就是刑事拘留的一些情况,大家可别搞错。

二、刑事拘留有哪些

刑事拘留的种类与定义 (一)处于预谋犯罪或正在实施犯罪行动中,亦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的情况下; (二)受到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直接指控其犯下罪行的; (三)在其身旁或住所内发现了可证明其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 (四)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表现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的倾向; (五)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六)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及身份信息的人员; (七)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怎么判

刑事拘留是否可以长达53天?具体的判决方式是怎样的? 是否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并不确定。

刑拘乃是一项刑事调查的强制性措施,它与最终是否会由法院判定有罪并没有直接关联。

通常来说,当犯罪嫌疑者遭受刑事拘留后,公安机构将会持续进行调查,倘若发现其实施行为并没有犯罪实证,便会即时解除对其的刑事拘留。

具体而言: 首先,在侦查阶段或侦查工作结束之后,若公安机构认定犯罪嫌疑者不具备犯罪实质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撤销此案; 其次,在案件移交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若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者不构成犯罪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也可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若案件已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经过审判程序,法庭若认为犯罪嫌疑者不构成犯罪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宣布其无罪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我们深入了解刑事拘留有关规定有哪些条件的时候,要知道这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除了满足刑事拘留的条件,后续还涉及诸多法律程序与权益保障。例如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的权利,家属是否能探视嫌疑人,以及嫌疑人在拘留期间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等重要问题。刑事拘留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法律程序,它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影响深远。如果您对刑事拘留的具体条件、后续的程序或者相关权益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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