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证据怎么提供
在民事诉讼里头,那证据提供可是得遵循一些特定的规则。
这证据得具备啥样的特点,得有客观性,不能瞎编乱造,得跟案件事实真真切切相关联,还得合法合规,不能是非法途径得来的。
当事人,一定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把证据给提供出来。
像书证就得提交原件,物证就得提交原物。
要是提交原件或原物确实碰到困难了,那也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之类的东西。
证人证言这事儿,得让证人亲自出庭作证,然后接受当事人的询问和质疑。
鉴定意见,必须得由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来出具才行。
电子数据也得保证它是真实的,不能被篡改,并且得保证它是完整的,不能缺胳膊少腿的。
对于自己所主张的那些事实,当事人有责任去提供证据来证明它们。
要是没法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那可就有可能得承担不利的后果。
除此之外,法院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权主动去调查收集一些证据。
总而言之,提供的这些证据一定要足够强大,能够有力地支持您的诉讼请求,这样您在诉讼过程中才有更大的胜算。
二、民事诉讼证人做伪证是否构成犯罪
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民事诉讼中产生的作伪证行径应视为犯罪,必须由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所谓“伪证”,是指在整个诉讼程序当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以及翻译人员对与案件具有重大关联性的重要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失真的证明、鉴定、记录或翻译,旨在侵害他人利益或者试图隐藏对自身不利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三、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一般性原则
民事诉讼中所涉及到的证据类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当事人的陈述,这种形式的证据通常来自于原被告在法庭上所做出的陈述;
其次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再者就是能够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面文件和音视频材料,例如书证或者视听资料;
最后则是由专业鉴定机构或组织出具的关于此事的鉴定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在了解民事诉讼证据怎么提供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比如证据的保全问题,如果证据面临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该如何依法申请保全,这对诉讼的走向有着重要意义。另外,证据的质证环节也不容忽视,如何在法庭上有效地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这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倘若您对民事诉讼证据相关的这些问题,像证据保全、质证等环节存在疑问,或者在证据提供的具体操作上仍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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