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保险怎么赔偿
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其处理过程及保险赔付程序较为繁琐且复杂。
通常,会首先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交强险在责任额度范围内对相关损失予以赔偿。
然而,如果非机动车驾驶员被证实存在过失行为,那么将相应地减轻机动车驾驶员应负的赔偿责任。
另外,假使机动车驾驶员还额外投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则超过交强险赔偿额度之外的部分,将依据该保险合同中的具体规定,由商业三者险负责赔偿。
若仍然存在赔偿缺口,则剩余部分将由机动车驾驶员来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若案件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且经查实,非机动车驾驶员并无任何过失行为时,此等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合理赔偿责任理应由机动车一方全额承担;
然而,倘若有确凿证据能证实非机动车驾驶员确实存在相应的过失行为,则可根据其过失程度适当降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负担;而若机动车一方并未发现自身存在过失情况,在此类情况下,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不超过百分之十。
但是,当交通事故的损失理应系因为非机动车驾驶员故意对机动车实施碰撞行为所导致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辆一方可免除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主次责赔偿如何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赔偿责任的主次分配原则
若电动车被视为机动车辆,则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人与次要责任人皆为机动车驾驶者:此时,各方应根据主责任人所负担70%的责任,以及次责方向对方承担30%责任的原则进行损害赔偿。
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范畴,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与次要责任人可能分别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者:
(1)若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其需承担80%的损害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作为次责方,仅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反之,若非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其需承担60%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作为次责方,仅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了解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保险怎么赔偿之后,我们也要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例如,事故责任认定是保险赔偿的重要依据,如何准确判定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这会直接影响保险赔偿的额度与流程。还有,在保险赔偿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应该采取怎样的合法途径去解决。这些问题都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撞保险赔偿息息相关。如果您对这些方面还存在疑问,或者您正在面临此类事故后的保险理赔困扰,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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