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相对不起诉认定的轻微犯罪有效吗
检察机关所做出的相对不起诉认定,对于被确定为轻度犯罪的案件具有充分的有效性。
相对不起诉制度,是指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较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需要施加刑罚或可协议豁免刑罚的场合,由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一决定的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它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该犯罪行为的情况较轻,并未达到必须进行公诉并进行审判的程度。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相对不起诉并不等同于无罪,其犯罪事实仍然是存在的,仅仅是在法律评价上认为无需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而已。
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是基于法律规定以及案件具体情况的综合考虑而得出的结果。
二、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就是无罪吗
检察院对案件相对不起诉是否意味着无罪?
相对于公正而合法的情况来说,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满足没有必要对其加以惩罚或者相关法律特权可以豁免其惩罚的条件下,那么他就不会被宣告为有罪。
而所谓的“相对不起诉”实际上就是指,那些犯罪嫌疑人身处涉及犯罪的境地,只不过由于其犯行构成要素相对较轻,人民检察院便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将诉讼流程结束于检察院这个环节而已。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检察院相对不起诉后会追诉吗
检察院在相对不起诉后是否会进行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必须严格查证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案情及涉案情节究竟详尽与否,证据是否确实可靠且充足,以及对犯罪性质的判定及其罪名的归因是否准确无误;
第二,确认是否存在案情中被遗漏掉的罪行及其他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第三,判断该案件是否合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
第四,调查核实是否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最后,核查侦查手段与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及规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相对不起诉认定的轻微犯罪是否有效时,需要明白这一认定有着多方面的影响和依据。相对不起诉是在综合考量犯罪的情节、危害程度、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多种因素后作出的决定。这种认定在法律程序上是有效的,并且它也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然而,对于被不起诉人来说,虽然免受了起诉,但可能在社会评价、工作生活等方面仍面临一些潜在影响,比如就业中的背景调查等。如果您对检察院相对不起诉认定的轻微犯罪在后续可能产生的影响,或者如何应对这些影响存在疑问,不用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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