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女人怎么办
首先,倘若离婚女性未能按照约定或者裁判结果向您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优先尝试与该方当事人展开沟通与协调,敦促她积极履约。
倘若经沟通无效,您也有权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的养育费用相关条款,向所在地对应的法院提出强制实行请求。
在向法院提交强制实行请求时,务必准备齐全相关证据资料,例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关于抚养费的具体规定等等。
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如调查了解女方的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方面,甚至有可能对其名下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以确保抚养费用得到妥善支付。
此外,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对其个人信誉造成严重损害。
总而言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二、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弄
离婚判决后抚养费支付问题的强制执行操作
在未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形下,抚养费用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查阅并冻结被请求执行人拥有的银行账户,以便将其资金进行划拨。
其次,扣留并提取被请求执行人的月度及年度收入。
再次,对被请求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拍卖和变卖等处理。
此外,还可以对被请求执行人隐藏的财产进行搜查。
最后,强制要求被请求执行人按照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交付相关的财物或单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离婚后不给看小孩是侵犯什么权利
离婚后拒绝探视孩子,侵犯了哪些法定权益
夫妻离异之时,受抚养权所限,不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享有探查子女情况的法定权益。
然而,若探访子女对于其身体和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则法庭有权暂停该权益。
待改善导致子女身心受损之行为后,重新赋予探望亲权。
倘若任何一方未经许可擅自阻止对方探望子女,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主张自己依法获得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女人怎么办时,除了抚养费的追讨,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女方长期拒绝支付抚养费,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毕竟孩子的抚养权益需要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女方这种行为可能还会影响她的探视权相关情况,在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探视权的限制或者调整可能会成为必要手段。如果您正面临着离婚后抚养费得不到支付的困扰,或者对于后续可能涉及的抚养权、探视权等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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