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合同到期了不续签怎么办
倘若物业合同到期未予续签,首要的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去处置相关事务。
从业主一方来讲,业主委员会得及时另行挑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方。
原本的物业服务企业需依照合同约定的退场流程,妥善做好交接事宜,像移交物业方面的相关资料以及设施设备等。
对于原本的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倘若在合同到期之后依然持续提供服务,并且业主也予以接受了,在司法实践当中或许会被认定为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
不过,这属于一种不稳定的状况,极易引发纠纷。
要是原本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场,对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入驻进行干扰等,业主委员会能够借助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退场的义务,同时赔偿因其拒不退场而导致的损失。
二、物业合同到期了还能收物业费吗
物业合同即将到期,是否仍可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一旦届满并不意味着便可轻松收取物业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若业主未进行续约或另行聘请物业服务机构,而物业服务机构仍持续供应物业服务的状况下,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此时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用是合法正当的。
然而,相应地,这就构成了一份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收费安排。
但是,若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终止,那么物业公司将失去收取物业费用的权利。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三、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但仍在履行如何认定
物业管理合同期满未予续签但实际履行情况的判定标准
依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配套法律法规的明文规范,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双方仍持续履行既有义务,可视作双方共同缔结了新的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合同效力将不受影响。
然而,为了确保合同的稳定性和严密性,我们强烈建议您与对方重新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当我们在思考物业合同到期了不续签怎么办的时候,要知道这不仅仅是简单的不再合作。首先,物业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接工作,包括小区的公共设施、业主资料等的移交。同时,对于业主而言,可能面临新物业的选择等问题。如果原物业拒不撤离,这就涉及到侵权行为,业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离开。此外,在交接期间,如果发生服务中断或者小区设施损坏等问题,责任的界定也是一个关键。您是否正在为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相关事务而烦恼呢?如果对于物业交接的细节、责任界定或者后续新物业的选择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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