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涉及离婚诉讼的程序中,一般要求原告需准备如下材料以支持其主张和诉求:
首先,撰写一份具有法律效力且表现清晰、明确的原告提出的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原告及被告的个人身份详细信息,如姓名、年龄、住址以及主要诉求及其依据等方面;
其次,提供能够证明原告或被告身份的证件副本例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再次,需出示婚姻登记机构所颁发的结婚证书以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
此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并导致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婚外情、长期分居等相关证明材料;
另外,原告必须向法庭提交有关财产分配的重要文件,比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最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原告还需提供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相关证据,例如孩子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为有利的证据等。
二、离婚诉讼需要先网上立案吗
关于离婚诉讼的立案流程,是否需在网上先行申请?
离婚案件系无法于网络进行诉讼程序的复杂法律事务。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亲自至各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提交诉讼申请。
通常情况下,需先至立案大厅,由工作人员对您的诉讼请求及材料进行审查。
若经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条件,依法予以立案受理。
如夫妻双方居所并非同处,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将应诉地点选定为被告户籍所在地区域。
在此后续过程中,法院将会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开庭审理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准许离婚或者不予离婚的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诉讼需要交什么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涉及到离婚诉讼的各类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据;
2.用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即结婚证书的原件;
3.原告方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件、户口簿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4.包含子女信息的出生证明书或户口簿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若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拥有共同财产并需由法院进行分割处理,则需提交详细的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了解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之后,我们还得清楚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事项。例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那么需要准备能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像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环境等相关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如果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明、车辆购置证明、银行存款明细等也需提前梳理清楚。你是否正面临离婚诉讼却对这些事务感到迷茫呢?如果对离婚诉讼准备资料以及相关延伸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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