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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合同到期半年还需要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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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09 · 1187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结束。若孕妇合同到期半年,原合同有效,用人单位应按原约定付薪、提供劳动条件等。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孕妇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让其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以维权。
孕妇合同到期半年还需要签合同吗

一、孕妇合同到期半年还需要签合同

在我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即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会自动延续至相应情形结束之时。

倘若孕妇的合同到期已有半年,无需重新签订合同,原合同依旧有效。

用人单位需依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并提供劳动条件等。

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孕妇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让用人单位依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孕妇合同到期了公司必须续签

孕妇的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有必须续签的义务。

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条款而来。

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这个阶段,且劳动合同期满的话,劳动合同就得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才终止。

这属于法定的应当续延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违背。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而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能够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计算的。

三、孕妇合同到期了需要续签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倘若劳动合同期满,该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后方可终止。

故而,倘若孕妇的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随意终止合同且不予以续签,而应自动将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一种保障举措,倘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此时女职工可通过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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