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夫妻离婚时,以下这些债务通常无需共同承担:
其一,一方的婚前债务,这是婚前个人背负的,婚后也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承担。
其二,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像一方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所形成的债务,得由侵权的那个人自己去承担。
其三,一方未经同意就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背负的债务,因为这个债务没用到家庭共同生活中,不应该由夫妻共同来承担。
其四,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只要这个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就应该按照约定由个人来承担。
二、夫妻离婚哪些算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夫妇所共有的财产大致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夫妻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
从产业生产与营销活动、投资行为中所获取的收益;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仅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部分);
以及其它应视为共同拥有的财产资产。
例如,当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生活中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都应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离婚哪些财产是未成年子女的
夫妻离婚时,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等主要财产一般由夫妻分割,除非约定给子女;
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或补偿及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属于子女财产。
法律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等主要财产,其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或依法判决分割。
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
而对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这是对受害人因人身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失的补偿,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与该方的人身紧密相连,所以应归受到损害的夫妻一方所有。
但如果这部分赔偿或补偿产生了收益,比如投资收益等,这些收益可视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这是基于该特定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而产生的额外利益。
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这是基于遗嘱或赠与合同的约定,明确将财产指定给特定的未成年子女,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和赠与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财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总之,在判断哪些财产可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
如果你对夫妻离婚时财产的认定问题有疑问,欢迎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当我们明确夫妻离婚哪些债务不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何准确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呢?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债务的界定可能并不清晰,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另外,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这种情况下债务的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也是关键。如果您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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