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案件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

离婚案件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13 · 1974人看过
导读:离婚案件中,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及遗弃家庭成员等被视为重大过错。重婚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家庭暴力包含身体与精神侵害;虐待是持续家暴;遗弃是对无独立生活能力者拒绝扶养。这些过错会影响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判决,在离婚案中至关重要。
离婚案件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里,那些被视为重大过错的情况通常包含了重婚、跟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家庭成员这些。

重婚,说的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跟另外一个人去结婚,这可不得了。

跟他人同居,意思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的异性一起住,既不是以夫妻的名义,还能持续稳定地这么过着。

家庭暴力,那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残害身体,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骂骂咧咧、恐吓之类的方式,对对方的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

虐待,其实就是那种持续性的、经常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

遗弃,是说对于那些年老的、年幼的、生病的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来有扶养义务却拒绝去扶养他们,这可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这些重大过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那可是会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判决产生影响的。

就比如说财产分割,因为一方有这些重大过错,可能在财产分配上就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而在子女抚养方面,有重大过错的一方也可能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影响到对子女的抚养权

所以,这些重大过错在离婚案件中可是很关键的。

二、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标准主要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通常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是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界限,像是由于对方的过错而引发的财产损失等情况。

精神损害赔偿则要考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的情形,还有给对方带来精神痛苦的程度等这些因素。

一般是在5万元到50万元这个范围里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要是严重侵害了人格权,就可以在50万元以上酌情提出主张。

不过具体的数额得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由法院进行综合评判,以此来公平合理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这类情况。

三、离婚案件中男方需要注意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男方需留意以下事宜。

其一,妥善保管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如银行存款凭证、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等,防止财产被隐匿或转移。

其二,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要提供自身更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如经济实力、教育经历等。

同时,要关注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时间,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

若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需明确债务性质与用途,避免无端承担债务。

若女方有重婚、虐待等过错,男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

总之,男方应冷静处理离婚案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明晰离婚案件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之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比如在存在重大过错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会更倾向于无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可能涵盖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等方面。同时,若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重大过错行为往往也会成为法院考量的关键因素,无过错方通常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如果您对离婚案件中重大过错认定的具体情形、相关赔偿标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离婚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离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