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设赌场的赌资应该追缴吗
开设赌场中的赌资需予以追缴。
在我国法律范畴内,赌资属于违法所得。
开设赌场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追缴赌资是打击赌博类犯罪活动的关键举措。
赌资是赌博活动开展的物质支撑,追缴赌资有利于从经济层面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剥夺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并且能起到一定的预防和威慑效果,避免他们再次进行类似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防止赌资再次流入非法的赌博市场,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开设赌场的主犯可以假释吗
符合一定条件时,开设赌场的主犯可适用假释。
依我国刑法规定,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被判处无期徒刑且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只要他们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且无再犯罪危险,便可假释。
然而,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开设赌场罪不在上述不得假释的特定暴力性犯罪范围之内。
但若该主犯在服刑期间有违反监规等不良行为或仍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情形,就不符合假释条件。
三、开设赌场的处几年有期徒刑
开设赌场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处以罚金;
若情节严重,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说的“开设赌场”涵盖了多种情形,像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创建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用于组织赌博、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等。
倘若有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前往境外赌博,从中获取回扣、介绍费,这也属于开设赌场的情形。
具体的量刑要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比如赌场的规模大小、经营的时长、参与赌博的人数、获利的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定。
当探讨开设赌场的赌资是否应该追缴这一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赌资追缴后的具体处理流程,一般来说,追缴的赌资会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能让违法所得有留存空间。同时,对于参与开设赌场人员利用赌资产生的孳息,同样也在追缴范围。现实中可能会遇到对赌资认定存在争议的情况。若你对开设赌场赌资追缴的具体执行标准、相关证据要求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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